搪瓷反應釜(即搪玻璃反應釜),屬國家一、二類壓力容器,廣泛應用于化工、醫(yī)藥、食品、印染、科學研究等領域,是一種優(yōu)良的耐腐蝕(尤其耐酸)反應設備,了解其相關的國家標準對于廣大用戶如何選型、購買、使用有著重要的意義,現(xiàn)在對其相關的國家標準做一下簡述,以供廣大用戶參考: 1. 因搪玻璃設備屬鋼制胎體襯搪玻璃的一種復合材料所制的反應承壓容器,因此首先要符合GB150-1998《鋼制壓力容器》的有關標準,本標準規(guī)定了鋼制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檢驗和驗收要求。 2. 其次要符合HG2432-2001《搪玻璃設備技術條件》,本標準規(guī)定了搪玻璃設備設計、制造、試驗、檢驗、驗收、包裝運輸?shù)鹊幕疽?。本標準適用于設計壓力小于或等于1.OMPa,設計溫度高于一20℃,低于或等于200℃ 的搪玻璃設備、塔節(jié)、管道及管件。 3. 搪玻璃反應釜分開式和閉式兩種,因此還要符合兩項最直接的標準,即HGT2371-2003《搪玻璃開式攪拌容器》和HGT2372-2003《搪玻璃閉式攪拌容器》,這兩個標準分別規(guī)定了搪玻璃開式反應釜和搪玻璃閉式反應釜的型式、基本參數(shù)、主要尺寸及技術要求。 對于搪玻璃反應釜配件的相關國家標準,后續(xù)將有專門的介紹,敬請留意,以上是最主要的幾個搪玻璃反應釜相關的國家標準,其設計、制造、驗收等必須要符合這幾個標準,才是合格產(chǎn)品。我公司是國內(nèi)主要的搪玻璃化工設備及一、二、三類壓力容器的生產(chǎn)廠家,所制造的搪玻璃反應釜嚴格符合上述的相關標準,質(zhì)優(yōu)價廉、安全可靠,敬請廣大用戶購買使用,將會為您創(chuàng)造出更大的經(jīng)濟和社會效益。 重大更新:自2011年1月1日起,(1)原HG2432-2001《搪玻璃設備技術條件》更新為GB25025-2010《搪玻璃設備技術條件》;(2)搪玻璃開式反應罐由原HGT2371-2003《搪玻璃開式攪拌容器》更新為GB/T25027-2010《搪玻璃開式攪拌容器》;(3)搪玻璃閉式反應罐由原HGT2372-2003《搪玻璃閉式攪拌容器》更新為GB/T25026-2010《搪玻璃閉式攪拌容器》。其它相關標準也部分做出了更新,請廣大用戶注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標準是由原先以HG開頭的化工行業(yè)標準提升到了以GB開頭的國家標準。 淄博森宇化工設備有限公司--技術部